1. 招标条件
受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综合运保(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海豚路18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3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范围)综合运保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运保区域范围内静设备及其组件、管道及其组件、钢结构(管廊架、楼梯栏杆及平台等)、建构筑物等所有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巡检、检修(含急抢修)、消漏、消缺、隐患排查、工完料尽场地清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设备和设施的防腐、保温保冷、脚手架、土建、工艺盲板抽堵等工作,以及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等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和环保设施的整改、消漏消缺、射流清洗、试验试压等配合工作也属于运保内容。
本项目运保涵盖范围有:烧碱装置(3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40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40万吨/年)、公用工程及辅助配套设施(包括系统管廊等),盐仓化盐区(码头储运区),连接西区、东区、乙烯罐区和配套单位的外部管道、管廊和设施等,以及其他厂外设备和设施,具体工作范围、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综合运保 - 第5章 综合运保工作范围、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2.3 运保期限
综合运保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合同分三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三阶段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阶段结束后,双方经恰谈如无异议,续签下阶段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氯碱化工或石油化工三年及以上静设备运保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供3年内(2021-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5诚信要求:
3.5.1 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遣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须无犯罪档案记录。
3.5.4 最近5年内未因投标人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死亡事故。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到2024年11月4日
受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综合运保(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海豚路18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30万吨/年烧碱、4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范围)综合运保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运保区域范围内静设备及其组件、管道及其组件、钢结构(管廊架、楼梯栏杆及平台等)、建构筑物等所有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巡检、检修(含急抢修)、消漏、消缺、隐患排查、工完料尽场地清等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设备和设施的防腐、保温保冷、脚手架、土建、工艺盲板抽堵等工作,以及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等工作。区域内的安全和环保设施的整改、消漏消缺、射流清洗、试验试压等配合工作也属于运保内容。
本项目运保涵盖范围有:烧碱装置(3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40万吨/年)、聚氯乙烯装置(40万吨/年)、公用工程及辅助配套设施(包括系统管廊等),盐仓化盐区(码头储运区),连接西区、东区、乙烯罐区和配套单位的外部管道、管廊和设施等,以及其他厂外设备和设施,具体工作范围、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综合运保 - 第5章 综合运保工作范围、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2.3 运保期限
综合运保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合同分三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二阶段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三阶段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上阶段结束后,双方经恰谈如无异议,续签下阶段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氯碱化工或石油化工三年及以上静设备运保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供3年内(2021-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5诚信要求:
3.5.1 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3.5.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遣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须无犯罪档案记录。
3.5.4 最近5年内未因投标人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死亡事故。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30日到2024年11月4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