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肥城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为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肥城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5 服 务 期:
2.5.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招标人方予以确认。
2.5.2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其中:初步设计工作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含必备图纸)。
2.5.3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预制舱等招标文件。
2.5.4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2.5.5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2.5.6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2.5.7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2.5.8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个子阵投产后90天内完成。
2.5.9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2.6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地质勘察(含全部范围内地质初勘、详勘、试验桩及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主辅机技术规范书、用于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概算、设备清单及对应概算、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作为总体设计方,负责全厂设计的接口管理和总体协调;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50MW等级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个5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业绩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
本山东公司肥城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为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肥城7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5 服 务 期:
2.5.1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招标人方予以确认。
2.5.2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其中:初步设计工作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含必备图纸)。
2.5.3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天内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预制舱等招标文件。
2.5.4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2.5.5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2.5.6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2.5.7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2.5.8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个子阵投产后90天内完成。
2.5.9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确认并执行。
2.6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地质勘察(含全部范围内地质初勘、详勘、试验桩及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主辅机技术规范书、用于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概算、设备清单及对应概算、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等设计工作;作为总体设计方,负责全厂设计的接口管理和总体协调;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50MW等级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1个50MW等级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附业绩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