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司J12转运站、10EF-11EF尾部等落煤装置综合治理物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福建公司福州公司J12转运站、10EF-11EF尾部等落煤装置综合治理物资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 缓冲锁气器、分煤器(非标三通)、落煤斗、落煤管、导料装置等物资的供货及指导现场安装等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5项输煤系统设备(至少包含落煤管)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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