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承包人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运营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2 本招标工程的合作期限: 25年
2.3 建设周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60)日历天(不含双方书面确认时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公司园区现有ABCDE五幢楼,可在BCDE四幢楼屋顶铺设光伏,总面积为10156.56㎡;考虑到屋顶已有绿化、采光顶、太阳能热水器,实际可利用铺设光伏面积需进一步考察,招标人提供屋顶,寻求优质综合服务商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 项目建成投运后,双方分享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服务商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收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设计、施工、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运营、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提供人员列表及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5 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
(3)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集团公司在项目地成立项目运营公司。
3.9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 月 13 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 月19 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承包人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运营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2 本招标工程的合作期限: 25年
2.3 建设周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60)日历天(不含双方书面确认时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公司园区现有ABCDE五幢楼,可在BCDE四幢楼屋顶铺设光伏,总面积为10156.56㎡;考虑到屋顶已有绿化、采光顶、太阳能热水器,实际可利用铺设光伏面积需进一步考察,招标人提供屋顶,寻求优质综合服务商投资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5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 项目建成投运后,双方分享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服务商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收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设计、施工、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运营、维护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提供人员列表及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5 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
(3)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集团公司在项目地成立项目运营公司。
3.9 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 月 13 日14时00分至2024年11 月19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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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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