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陕西公司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风电场规划区域距离澄城县城约10-20km,场内海拔介于400~700m之间,本期项目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625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80MW。配套建设一座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内。
2.3 标段划分: 陕西公司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澄县韦庄镇境内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具备现场动工条件,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首批并网,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6 招标范围:实施整体工程的合法性手续办理;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其中风电主机、塔筒、主变、箱变、预制舱、SVG、GIS等主要设备执行华能集团集采或框采结果)、单体调试,整体调试;全场建筑、安装工程;拆迁补偿及协调、青苗补偿、临时用地补偿;工程启动、试运行、移交生产、各项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并网相关涉网试验及验收等;实施110kV送出工程EPC及对端改造。
该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监造、性能试验、智慧基建、工程质检(华能质监中心站)、审计、经济后评价、生产准备费、甲方管理费、基本预备费、建设用地永久征地费、建安工程一切险等由发包方承担。除此以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电网新增的改造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承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7本标段合同生效条件
2.7.1本项目履行并通过陕西发电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如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7.2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入场通知函。
2.7.3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6履约担保”。
2.8其他要求
2.8.1承包方应在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后25天内取得本项目选址是否涉及军事设施的复函,50天内取得本项目送出线路核准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发包方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6:工程管理及其他考核办法”其他考核。
2.8.2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具备现场动工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未按计划工期实现首批并网、全容量投产的,发包方将依照合同专用条款“附件16:工程管理及其他考核办法”对承包人进行经济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国内陆上风电项目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对应容量不低于50MW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若是联合体投标,仅接受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接受本次牵头方在其他联合体项目中以牵头方名义签订的业绩)。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止。
本陕西公司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
2.2 规 模: 风电场规划区域距离澄城县城约10-20km,场内海拔介于400~700m之间,本期项目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625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80MW。配套建设一座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内。
2.3 标段划分: 陕西公司澄城8万千瓦风电项目PC总承包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澄县韦庄镇境内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具备现场动工条件,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首批并网,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6 招标范围:实施整体工程的合法性手续办理;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其中风电主机、塔筒、主变、箱变、预制舱、SVG、GIS等主要设备执行华能集团集采或框采结果)、单体调试,整体调试;全场建筑、安装工程;拆迁补偿及协调、青苗补偿、临时用地补偿;工程启动、试运行、移交生产、各项单项验收、竣工验收、并网相关涉网试验及验收等;实施110kV送出工程EPC及对端改造。
该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监造、性能试验、智慧基建、工程质检(华能质监中心站)、审计、经济后评价、生产准备费、甲方管理费、基本预备费、建设用地永久征地费、建安工程一切险等由发包方承担。除此以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电网新增的改造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方承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7本标段合同生效条件
2.7.1本项目履行并通过陕西发电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如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7.2合同经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入场通知函。
2.7.3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3.6履约担保”。
2.8其他要求
2.8.1承包方应在收到发包方书面通知后25天内取得本项目选址是否涉及军事设施的复函,50天内取得本项目送出线路核准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发包方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6:工程管理及其他考核办法”其他考核。
2.8.2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具备现场动工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未按计划工期实现首批并网、全容量投产的,发包方将依照合同专用条款“附件16:工程管理及其他考核办法”对承包人进行经济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国内陆上风电项目EPC或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对应容量不低于50MW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若是联合体投标,仅接受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接受本次牵头方在其他联合体项目中以牵头方名义签订的业绩)。
(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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