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物流机器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物流机器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方诚信招标 东莞 ”小程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2-SFCX24DG177A
项目 预算金额:¥3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2)-4)项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参照投标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5时00分
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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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