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 1200MW,其中一期 600MW 已取得电力接入批复。为加快二期 600MW 建设,需启动二期 600MW 电力接入 系统方案编制。同时为推动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以及促进电力消纳, 招标人拟投 资建设申能海南绿色氢基能源示范项目,该项目利用 CZ2 项目所发部分电量生 产绿氢和绿甲醇。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两个标段:
标段 I: 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 600MW 接入系统方案技术 咨询服务
投标人须结合 CZ2 项目一期 600MW 接入系统方案相关结论、中国南方电 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南方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系统设 计内容深度规定》和相关规范规程,开展 CZ2 项目二期 600MW 接入系统、输 电规划、电能质量、过电压、安全稳定等专题研究, 编制相应报告,组织相关会 议评审(招标人、电力部门及第三方) ,通过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南方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等)审查,完成手续办理,取得中国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 CZ2 项目二期接入系统批复文件。
标段 II:申能海南绿色氢基能源示范项目供电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投标人须研究国内绿电直供政策文件及方案、电力部门相关规范规程及要求, 结合 CZ2 项目接入情况、绿色 ISCC 认证相关要求及绿色氢基项目经济性等, 开展供电方案专题研究。
投标人须分析供电方案在满足绿色 ISCC 认证要求及项目经济性的情况下 与现行政策、电力部门相关规范规程及要求的差异点, 研究解决方案,组织协调 会(招标人、电力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进行方案讨论,探究满足各方意见的方 案。在满足绿色 ISCC 认证要求及项目经济性的情况下完成最终报告编制,组织 相关会议评审(招标人、电力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 ,完成报告审查,取得省级 以上电力部门同意绿色氢基能源示范项目供电方案意见。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2.3 授标原则:本次招标标段 I 与标段 II 共同选取同一名中标人,与招标人 就申能海南 CZ2 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二期600MW 接入系统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和 申能海南绿色氢基能源示范项目供电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分别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 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 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2.具有电力行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装机容量在 300MW 及以上且接入电压等级220kV 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接入 系统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 2021-2023 三个年度(若 2023 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 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