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销售分公司天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负责聚烯烃产品出口天津通达源仓库提货FOB价格条款项下卖方需承担的货代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服务合同数量为:100000吨;
2)货运代理服务包括:验箱提箱、按招标人要求以散货车或集装箱装货、安全运抵集港、报关等业务,不包含订舱业务;
3)主要出运港:天津市通达源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天津新港;
2.1.2招标范围:负责聚烯烃产品出口天津滨海地区仓库提货FOB价格条款项下卖方需承担的货代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服务合同数量为:50000吨;
2)货运代理服务包括:验箱提箱、按招标人要求以散货车或集装箱装货、安全运抵集港、报关等业务,不包含订舱业务;
3)主要出运港:天津市滨海地区仓库 - 天津新港;
2.1.3工作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金创总部经济园。
2.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有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证明(备案表或备案单)。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货物运输代理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