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20万千瓦风电2#项目30MW/120MWh配套储能及临时外送线路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核准,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平山湖蒙古族乡;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风电场配套储能及临时外送线路项目,建设30MW/120MWh(15%/4h)电化学储能设备和长度约24km110kV线路;
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 4 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2024 年12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竣工验收时间: 2025 年4月15日。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勘察、储能电站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负责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筑物装修等企业标准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勘察设计内容:(1)地形图测量,储能区地质详勘,材料、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项目鸟瞰图及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含消防审查等);(2)参加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检验验收等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工作;(3)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提供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设计对标报告(如有)、优化设计大纲、基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如有),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发包人协助;(4)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以上报告审查、手续办理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投资公司相关企业标准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储能系统全套设备、高低压开关柜、电缆、综自系统(含一次调频及协调控制器)、交直流系统、图像监视系统、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全景监控系统、纵向加密装置、辅助设施等所有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承包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投标人采购的设备需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设备短名单目录,主要设备材料招标由承包人组织完成,发包人全过程参与,招标计划、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和资质等均要上报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对招标结果有一票否决权,招标结果须经发包人审批。如果能建股份及投资公司有框架协议的优先执行);(2)主体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线缆(纯铜材质)、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安全横向隔离装置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制作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3)储能电站施工:包括储能系统区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含各类竣工及并网试验)及保卫保洁等。(1)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开关柜、电池集装箱、箱变及PCS集装箱、电缆、综自系统、交直流系统、图像监视系统、供排水系统工程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所有设备安装以及配套安装工作;同时也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催缴、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设备牵引工作)、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等所有工作。(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临时设施的施工、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升压站储能区部分、供排水系统工程、电池集装箱基础及PCS集装箱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绿化、水土保持、植被恢复,运维道路等相关土建以及配套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须通过安全和职业卫生、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和相关专项验收的前置性分项验收。(3)负责临时设施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道路、承包人擅自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用地费用、弃土(渣)、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原设施的拆除和清运等现场发生的全部费用),满足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满足升压站生产及生活需要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4)项目用地红线之外的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予以协助。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4)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试验工作;完成储能部分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防雷接地、安全验收、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机电及电磁建模、职业健康“三同时”、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上述所有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等全部工作,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所有涉网试验均应按照当地电网公司最新要求开展。
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性能检测试验及涉网试验均由承包人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及电网要求,承包人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5)项目征租地:(若有)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永久征地和租地(包括长期、临时租地)所有工作。除永久征地费用外(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凭证为准)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所有协调工作、征租地所有青苗赔偿费用;勘测定界、权籍调查、影像留存、修建性详规、永久及临时用地用林用草、退耕还林(若有)、规划验收等各类咨询服务和手续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施工临建、施工道路、施工用电用水、施工作业面、设备转场、材料堆场、弃土用地等发生的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其补偿费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弃土或外购土费用、违法弃渣产生的费用及相关临时租地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
6)承包人负责的其他相关费用:负责初步设计涉网部分审查、各种专项设计的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审查、项目评估,以及各类专题报告、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查、评审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项目施工过程中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当地电网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等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工程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防雷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竣工验收及其他有关项目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7)本项目临时送出工程为单项交钥匙总承包项目,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相关的全部手续办理、线路核准、征地租地、地上附着物赔偿、余物清理、青苗补偿、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特殊工程措施、设备材料采购、调试、电网公司验收、环水保等各类专项验收等工作并承担送出工程所有费用,保证送出线路正常投入商业运行。
8)其他工作
(1)承包人负责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发包人配合,包括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并组织电网公司验收;承包人应积极开展并网手续办理事宜,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承包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承包人负责签订各项并网检测(储能涉网试验等一系列并网前后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及电网公司要求需开展的试验)合同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网检测工作开展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
(3)所有涉网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电网对接和保护定值计算等相关工作。
(4)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承担协调及各类可能发生的处罚费用。
(5)承包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6)承包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如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承包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施工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9)承包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储能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10)发包人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为项目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提供监测、评估服务工作,承包人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11)承包人负责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安监卫生备案及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工作。
(12)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3)本项目的设备性能检测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
(14)生产准备工作按照投资公司及西北公司要求执行,由总包单位负责生产准备工作,生产运维单位及生产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持证上岗,且运维单位需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配套储能生产准备工作需配合主体风电工程生产准备工作人员,协同完成制度、规程、作业票等汇编。
(15)其他未提到,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材料或协调服务等费用,也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主要设备材料招标及分包工程招标由承包人组织完成,招标过程发包人须参与,结果须经发包人审核。
(16)承包人负责土地复垦工作并缴纳建设期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自行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17)本项目的实验检验检测单位由发包人委托,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承包方应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关于本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复函(或其他相关审批文件)及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如有)的要求开展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电网公司提出任何与项目建设有关、影响项目并网的建设要求如增加设备、线路改造、拆除等,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19.缺陷责任期应对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停运的电量损失进行赔偿,明确因总包单位导致的电量或其他损失,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合同范围内,所有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质保期与合同的质保期保持一致;竣工验收前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是双方认可机构,且验收不合格产生的电量损失也应进行赔偿;生产准备工作由发包人牵头组织,按发包方公司要求选定委托单位,生产准备工作标准、培训、人员资质、数量应符合公司规定要求;主机选型招标应对该厂家在公司运维服务和运行质量、性能进行评价打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3.1.2.2 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3 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 若为承担施工任务且不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投标,投标时需明确设计企业,提供其设计资质文件及其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2附件提供“设计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承担过包含储能系统的电站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或含220kv升压站业绩或1个50MWp及以上光伏EPC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3.2.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以上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均具有近三年的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相应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担任过2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或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需经过发包人代表面试通过后方可任命。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或储能项目)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同类型(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或储能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或储能项目)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其业绩的证明文件。
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电气一次、二次、安全、质量、土建、资料等管理人员许持证上岗。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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