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蒸发式冷却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注册成立, 负责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机组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部12公里处的五台工业园区内,西距S205省道0.69公里,东北距离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设计煤种为准东煤,校核煤种1:准东煤+沙吉海煤各50%;校核煤种2:红沙泉煤,总投资54.25亿元,于2023年7月15日获得新疆发改委核准。
2.1.2招标范围:汽机400V配电室(含变频器)、锅炉配电室、保安配电室、等离子配电室、照明公用配电室、电除尘配电室、空冷配电室、化水配电室等区域蒸发式冷却机组,并配套提供在国能博州2×660MW两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前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必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同时额外提供满足本项目所有蒸发式冷却机组两次完全保养所需所有备品备件并现场指导完成保养工作。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货。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博州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蒸发式冷却机组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0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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