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1、2、3、4号机组运行辅助、粉煤灰运行委外项目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1、2、3、4号机组运行辅助、粉煤灰运行委外项目
项目概述:广东粤电大埔发电公司地处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地处梅潭河、汀江与梅江交汇之处,厂址西面为汀江,南面为梅潭河,东面与北面均为山林。东距大埔县城约15km,西距梅州市市区75公里。厂址交通便利,距离大埔火车站约1.5km,距离高速公路三河出口约1km。受季风和地形、地势作用,县境具有山间盆地的气候特征,雨热共季、夏长冬短,并有春寒(多阴霾)、夏热(多酷暑)、秋凉(温差大)、冬冷(有霜冻)等现象。
项目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汇东村,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服务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承担招标人1、2、3、4号机组运行辅助、粉煤灰运行委外的相关工作,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1、2、3、4号机组运行辅助、粉煤灰运行委项目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且不处于“黑/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5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厂运行日常委外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且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应能证明是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业绩,如合同资料不能体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则投标人须补充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25日18:00至2025年12月2日16: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