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上海电商公司大件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3-09-3-014)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上海电商公司大件运输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上海电商公司大件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范围:采购范围为汽轮机、发电机由发货工厂车板接货至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的运输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含大件运输或大型物件运输或大型物件运输。
3.2.2 投标人须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无船承运人资质(需提供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无船承运人备案信息查询截图)。
3.2.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2.4投标人近5年应至少具有1个单体运输重量在300吨及以上且运输里程100公里以上电力工程大件公水联运完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5 投标人装备、人员要求如下:
3.2.5.1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包括牵引车和挂车(低平台挂车、桥式框架、2纵列或3纵列液压轴线车)。
3.2.5.2人员要求: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