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软管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软管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 招标范围
软管127根。包含金属软管和非金属软管。投标人需提供规格书要求的,除了软管与快速接头配套的快速接头插件外的所有软管组件,包括软管、法兰、配对法兰、管接头、快速接头,以及紧固件螺栓、螺母、垫圈、垫片等。
2.5 交货地点
DDP至海南小堆项目现场
2.6 交货期
2023年07月01日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 投标商务文件”附件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