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 低压配电柜(包5)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 低压配电柜(包5)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四0四 低压配电柜(包5)采购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含安全级/安全相关级低压配电屏、插接母线、小三箱等各类低压电气设备共计159台(套),技术要求详见系统图和技术规格书,供货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5 交货地点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招标公告“2.3供货范围”中序号1-5、序号23-25设备3个月内到货,其余设备5个月内全部到货。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或军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批复(许可范围包含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事业单位不要求);
2)已经列入 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列入中核四0四 负面清单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