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和凤镇凤凰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和凤镇凤凰路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编号:JSDY-2021F253
2、采购项目预算:26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内容:和凤镇凤凰路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集中考察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6、文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按照200元/本(售后不退)收取费用,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原件并加盖公章)。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后,须将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 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15251775960,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7、响应文件
7.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20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
(2)报价表、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肆份,叁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8、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办公
9、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编制:吕工
联系
办公
10、其他: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