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敏露天矿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备件总价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露天矿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备件总价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2700万吨。
2.2招标范围:伊敏露天矿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备件2项。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2.4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配件累计销售达100万元及以上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及对应合同发票的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2)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3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30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