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调试用化学品(含气体)采购框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调试用化学品(含气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1803
2.2 招标项目名称
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调试用化学品(含气体)采购框架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满足漳州核电1、2号机组调试用化学品(含气体)的使用需求,申请采购调试用化学品(含气体)以保证漳州核电1、2号机组项目全周期调试工作顺利开展。
2.4 招标范围
漳州核电1、2号机组调试用化学品采购,包括酸、碱、盐等各类化学品,氢气、氦气等各类化工气体。
2.5 交货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
2.6 交货期
漳州核电1、2号机组全周期,根据子订单需求时间供货,预计第一批交货时间为2021年12月,最后一批交货时间2024年12月,预估批次为100次。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按照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供化工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以及提供氧气、氮气、氦气、氢气、氩气、液体二氧化碳、乙炔等气体的能力,并具有为本招标采购的物资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投标人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销售类似物资的供应业绩。(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后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运输)。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调试用化学品(含气体)采购框架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6时00分—2021年09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