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069,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霍尔古吐水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水电站。工程厂址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距正东方向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8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237km。本工程等级为二等大(2)型工程,挡水、泄水、引水及发电永久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工程采用引水式开发,总装机容量426.5MW(3×140MW(主机)+2×3.25MW(生态小机))。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霍尔古吐水电站工程筹建期、施工期的试验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试验检测:对工程建设各类原材料、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等进行取样、试验检测;物探检测;金属系统检测。(2)技术咨询服务:配合发包人行使试验检测专业管理职能,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支持。(3)试验室的运行管理。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计划为56个月,计划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1.4服务地点:霍尔古吐水电站(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证书,检测范围涵盖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岩土工程类甲级和混凝土工程类甲级质量检测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大型水电站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的合同业绩1份,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类似工程(大型水电站工程)试验中心(试验室)负责人或主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试验中心(试验室)负责人或主任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类似工程(大型水电站工程)试验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副主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试验中心(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或副主任及单位名称)。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材料),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7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