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预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20220070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预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202200703)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日照电厂。
2.2 规模:新建除盐水制水预处理系统,制水能力2*110m3/h(超滤净产水)。
2.3 项目工期:计划2022年6月30日系统通水投产。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本标段项目采购生产项目预处理设备及附属装置采购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主要采购采购澄清过滤装置、超滤装置、加药装置及附属设备等,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华能日照电厂厂内。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火电厂预处理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应同时包含高密度澄清设备及超滤设备,其中超滤设备单套净出力不小于110立方米/时),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3日9:00起至2022年5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