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技术服务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1)繁峙县砂河镇100MW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
(2)平鲁掌柜窑70MW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平鲁区。
(3)五寨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
(4)华能芮城县陌南镇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芮城县。
(5)华能芮城县陌南1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芮城县。
(6)芮城县西陌1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位于山西省芮城县。
2.2 服务期:
芮城县陌南镇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无特殊情况,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备案证明。
其他5个项目:无特殊情况,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完成各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未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华能集团或二级单位组织审定,成为合格供应商,并按照参与业务的权限提供采购服务)。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单位等级为3星及以上)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无星级要求),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19年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业绩各1个(独立合同或合同范围内包含水土保持监理检测及验收均可)。须同时提交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能证明与采购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服务内容的相关页面)。
3.2.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4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5月30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项目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技术服务"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