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风机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及液压系统渗漏油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两家风电场298台风机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及248台液压系统渗漏油改造服务工作。
2.1.2招标范围:
①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位于通辽市区160公里处,共计66台风机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及液压系统渗漏油改造工作。
②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位于通辽市区160公里处,共计132台风机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及液压系统渗漏油改造工作。
③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国泰风电场位于通辽市区67公里处,共计100台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漏油改造工作。
④国华(科左中旗)风电有限公司开鲁分公司国泰风电场位于通辽市区67公里处,共计50台液压系统渗漏油改造工作。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48小时内进场,工期90天。
2.1.4工程质量要求:
各分项工程需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机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或液压系统渗漏油技术改造服务合同业绩3个,且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已完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完工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框架协议可提供年度完工证明)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至少1个风机齿轮箱油冷循环散热系统或液压系统渗漏油技术改造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材料应能反映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名字,同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2年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6名同时持有低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双证人员,并且在证件作业范围和有效期内操作。所提供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证件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上可以查证需附验真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证件。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7-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