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晋江热电2023-2024年度脱硝氨水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晋江热电2023-2024年度脱硝氨水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硝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脱硝工艺,还原剂为20%的氨水溶液,从而达到脱硝目的。厂内氨水罐区共有 2台氨水储罐,单台储罐容积30吨,设计储量65吨,正常情况下不低于30吨。本次招标采购2023-2024年度脱硝氨水预估用量为5500吨。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1年需求量 (暂估) |
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交货期 |
福建公司晋江热电2023-2024年度脱硝氨水采购公开招标 |
氨水 |
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5500吨 |
国能神福(晋江)热电有限公司氨水储罐内。 |
2023年4月-2024年4月 |
供货周期1年,送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在招标人通知供货日起算,保证3天内到货。 |
注:清单中的“数量”为预估的采购数量,投标人按清单表中的数量进行报价,合同根据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结算价格调价机制参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分项报价表”。若后续合同履行中,当供货周期、结算金额、供货数量超过实际招标范围(以一项先到为止),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氨溶液)或运输租赁单位的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氨溶液);
(3)投标人为生产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供货的氨水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3-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3-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