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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广西分公司员工餐厅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6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广西(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广西食堂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广西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广西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

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0007

1.4 项目类别:服务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6.1服务范围:

1)提供满足南宁、桂林两地早餐、午餐、晚餐、夜餐、送餐、突发临时性的应急餐、包厢用餐、餐食售卖等供餐服务;

(2)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菜单的制作及实施、餐品制作、加工、打餐、刷卡、送餐、餐食售卖、食堂区域日常卫生清洁、安全巡查、成本管控、烟道清洗(南宁地区)等各项食堂业务)外包。

1.6.2限价:1230万元/30个月,已包含本项目所有餐饮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若有漏项,则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7【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南航广西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1)南宁市江南区吴圩机场永安路321号南航保障区;(2)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3)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广航花园;(4)桂林市两江机场南航基地。

30个月

1.8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或投标人承包合同场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提供正在合作的(开标当天在合同期内),且服务对象的就餐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天的食堂承包合同。(注意: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文件及本年度任一结算发票;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就餐人次,合同内容页没有体现就餐人次的,还须提供对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对方企业公章。)

2.9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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