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厂区建构筑物隐患治理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滨湖路
2.2 项目规模:2×33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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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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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建构筑物隐患治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区建构筑物隐患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一家及以上的保温防腐或构建筑物施工业绩证明,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07 13:40到2023-11-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