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七间房 6MW 坑塘水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工程 EPC 总承包已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县七间房 6MW 坑塘水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七间房乡三冢村
2.2 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180 亩,规划装机容量标称为 6MW(直流侧装机容量 7.475MWp),固定支架安装容量为 7101.25kWp,柔性支架安装容量为 373.75kWp。
2.4 计划工期:暂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并网发电,工程计 划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并网发电,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竣工)。
2.5 招标范围:
雄县七间房 6MW 坑塘水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 工临建、五通一平、光伏电站、施工道路、进站道路(进入箱变和汇集站平台道路)、10kV 集 电线路、 10kV 送出线路及接入对端升压站等为完成光伏电站整体功能进行的工程勘察、设计;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甲供外,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桩基施工及检测、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实验、试验、检查测试、质量监督(如需)、调试试运、投产移交,施工许可 证及必要的合规手续办理, 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环保、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等 (如需 )专题编制报审并按照批复方案完成建设内容、进行监测、通过专项验收,负责质量 监督(如需)手续办理和安全管理备案(如需),协助办理并网手续和负责并网检测、并网验 收等相关工作, 负责施工临时用地和工程物资保管用地(或库房) 的租用和费用承担, 负责光伏场区用地租赁费用, 负责本项目工程保险(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本单位人身意外险及施工机械和设备险购买投保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详见本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一。
2.5.1 工程勘察设计
包括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含箱变平台、汇集站、光 伏发电场、集电和送出线路及接入对端升压站等项目全部内容)、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等;包括基建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5.2 设备材料采购
包括为满足本项目生产、接网及集团公司管理要求的各项功能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发 包方供应的除外)的采购、供货及监造、催交、运输、设备险购买,所有设备(含发包方供) 的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5.3 建筑安装施工
包括:场地平整、桩基施工及检测、工程建筑施工、检测、试验,工程安装施工、试验及 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协助办理并网手续、负责并网试验和并网验收相关工作, 消缺, 培训, 施工所需的建筑、安装材料供应, 施工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 所有应由投标人负责投保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施工设备保险等);
2.5.4 工程验收(含本工程所需各项专项验收工作、质量监督(如需)、并网前验收及并网 后检测、档案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工程整体档案移交、工程质保及保修服务等。
2.5.5 本项目所需的手续等相关费用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汇集站、光伏场区勘界范围 内的土地租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暂估价);承包人负责该范围内所涉及的临时用地、青苗补 偿及其他各类地面附着物补偿、税费等费用, 以及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等的补偿手续办 理, 并承担相关费用。汇集站、光伏场区勘界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集电线路、施工道路、进 箱变平台和汇集站道路、施工区域及施工占用区域、临时施工、临建设施等) 的有关土地征占 用、临时用地、青苗补偿、房屋拆迁及其他各类地面附着物补偿等费用, 以及与地方相关部门 的关系协调等的补偿手续办理, 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协调与当地村民的关系, 负责解 决各类阻工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村民阻工、由承包人产生的工程款阻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阻工问题等);负责解决政府各级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
2.5.6 本标段承包范围包括从汇集站至接入升压站间的 10kV 线路建设和接入电网升压站 内所需增加或改造的一次、二次、通信等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及与电网公司的联调联试、协 调等所有内容,并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期并网发电。负责送出线路占地、穿跨) 越(如有) 等 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送出线路与地方供电公司直属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以及线路验 收整改协调, 包括由此发生的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加班费用及停、送电相关手续办理, 并承担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7 其他: 本标段要求 EPC 总承包带设计方案投标,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案,考 虑本工程工期短, 设计方案深度原则上应考虑项目工期, 中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后具备实施条件。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应包括完成投产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论招 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 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移交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EPC 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物价上涨、政 治保电、环保要求期间(商混限产、车辆运输)、恶劣天气(雨雪大风施工措施费)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标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许 可证承装类四级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2 业绩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1 月-2023 年 10 月)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MW(或 5MWp)级 及以上的地面(或水面)光伏电站 EPC 或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工作内容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 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 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1)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单位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MW(或 5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或水面) 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 绩。其联合体成员必须为施工单位, 须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1 个 5MW(或 5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或水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
(2)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和承试类四 级及以上, 必须具有在近 5 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1 个 5MW(或 5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或水 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其联合体成员必须为设计单位的, 须满足工 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 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MW(或 5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或水面) 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
3.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提供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 书无效)。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5MW(或 5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或水面) 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此要求。(附: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附注);
(2)近三年是指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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