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通用泊位工程项目安装施工(第二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通用泊位 。
2.2项目规模: 本工程拟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吞吐量为700万吨/年,其中散货690万吨/年,件杂货1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765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6月30日完成4台斗轮机、装船机安装工作,2024年7月15日完成4台斗轮机、装船机空载调试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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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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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项目-设备安装 |
设备安装 |
500 |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上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保险)将原路退还。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营港项目-设备安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必须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5000吨/h及以上装船机和1项4000吨/h及以上斗轮机安装运行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相应的发包人出具的运行或验收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8 09:00到2024-04-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