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目前共有二台300MW(#1、#2机组)和二台630MW(#3、#4机组)燃煤机组,三期正在建设两台1000MW机组(#5、#6机组),均配置了脱硫、脱硝设施,并安装了相应的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简称CEMS)。
2.2招标范围:
2.2.1 益阳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工作。包括巡视、检查、保养、消缺、比对和标定、月度数据汇总报送等。
2.2.2 CEMS系统检修后的性能试验、预防性试验。
2.2.3 脱硫、脱硝、锅炉等系统检修改造后的整体性能试验中,关于CEMS系统配合试验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多探头/单点均匀性测试、CEMS样气与CEMS分析系统交叉比对测试等。
2.2.4 在益阳项目现场建立专一整体备件库,对备件实施统一管理,保障备品备件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调用及时。
2.2.5 根据仪表易耗件使用寿命及固有更换周期要求,制定易耗件定期更换维护设备清单,提高设备专业化、标准化维护水平。
2.2.6 统计发布小时异常数据说明及修约周报,保证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避免数据失真引起的环保考核。
2.2.7 脱硫总排口环保数据通过专网上传、报送至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同时实时送至脱硫DCS系统。
2.2.8 省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电厂子站的运维及数据报送。
2.2.9 提供脱硫、脱硝、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具备手机APP 登陆数据查看及报警功能。
2.2.10 配合各级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包括台账记录、标气、管理制度、现场抽样试验等工作。
2.2.11 保持CEMS系统的文明生产和仪表工作环境。
2.2.12 负责人工费用30000元以下的小型技改项目。
2.2.13 遵守益阳电厂关于安全、消缺、设备管理、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电厂现场管理。
2.3 维护期限:
维保周期为36个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 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4机组)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6机组)
第三阶段: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1-#6机组)
以上各阶段开始时间是计划时间 ,各阶段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5、6机组投产时间可能与计划投产时间有出入),如实际开始时间与计划时间有变化,招标人不负责因时间变化造成的损失。
合同第一、二阶段执行完毕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投标人无条件自动履行第三阶段合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第三阶段合同;若考评不合格,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动、无条件终止合同。
签订合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需每年签定一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主体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成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益阳电厂项目部等现场组织机构,项目部持有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及中环协颁发的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4投标人在202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应至少具有3家30万机组及以上火电企业或15家其他行业同类型的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应能体现机组容量、维护范围等内容);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08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8时00分。
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目前共有二台300MW(#1、#2机组)和二台630MW(#3、#4机组)燃煤机组,三期正在建设两台1000MW机组(#5、#6机组),均配置了脱硫、脱硝设施,并安装了相应的烟气排放在线连续监测装置(简称CEMS)。
2.2招标范围:
2.2.1 益阳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工作。包括巡视、检查、保养、消缺、比对和标定、月度数据汇总报送等。
2.2.2 CEMS系统检修后的性能试验、预防性试验。
2.2.3 脱硫、脱硝、锅炉等系统检修改造后的整体性能试验中,关于CEMS系统配合试验部分工作内容,包括多探头/单点均匀性测试、CEMS样气与CEMS分析系统交叉比对测试等。
2.2.4 在益阳项目现场建立专一整体备件库,对备件实施统一管理,保障备品备件种类齐全、数量充足、调用及时。
2.2.5 根据仪表易耗件使用寿命及固有更换周期要求,制定易耗件定期更换维护设备清单,提高设备专业化、标准化维护水平。
2.2.6 统计发布小时异常数据说明及修约周报,保证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避免数据失真引起的环保考核。
2.2.7 脱硫总排口环保数据通过专网上传、报送至省环保厅等相关部门,同时实时送至脱硫DCS系统。
2.2.8 省电力环保智慧监管平台电厂子站的运维及数据报送。
2.2.9 提供脱硫、脱硝、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具备手机APP 登陆数据查看及报警功能。
2.2.10 配合各级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包括台账记录、标气、管理制度、现场抽样试验等工作。
2.2.11 保持CEMS系统的文明生产和仪表工作环境。
2.2.12 负责人工费用30000元以下的小型技改项目。
2.2.13 遵守益阳电厂关于安全、消缺、设备管理、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电厂现场管理。
2.3 维护期限:
维保周期为36个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 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1-#4机组)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6机组)
第三阶段: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1-#6机组)
以上各阶段开始时间是计划时间 ,各阶段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5、6机组投产时间可能与计划投产时间有出入),如实际开始时间与计划时间有变化,招标人不负责因时间变化造成的损失。
合同第一、二阶段执行完毕后,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投标人无条件自动履行第三阶段合同,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第三阶段合同;若考评不合格,招标人、投标人双方自动、无条件终止合同。
签订合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需每年签定一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主体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成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维益阳电厂项目部等现场组织机构,项目部持有省级环保主管部门及中环协颁发的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4投标人在2022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应至少具有3家30万机组及以上火电企业或15家其他行业同类型的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应能体现机组容量、维护范围等内容);
3.5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提供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13日08时00分至2024年5月2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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