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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务高栏港区 装车系统新增配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高栏港区 装车系统新增配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高栏港区 装车系统新增配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珠海港高栏港区 装车系统新增配套工程作为一期工程、散货码头工程与高栏港铁路4#装车楼项目的连接环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装车系统:包括BC2-1、BC2-2、BC2-3共3套带式输送机系统及配套的智能巡检系统等;新增1套智能采样设备、1台转运小车等。

2)基础工程(设备部分):包括供电照明系统、控制及管理系统、信息与通信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通风及除尘系统等。

3)基础工程(土建部分):包括T18、T19、T20机房,BC2-1、BC2-2、BC2-3及BJ5延长段的带式输送机基础、栈桥,集水池等。

工期:8个月。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散货码头装卸设备(或散货码头机电)安装工程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成交工或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交工或竣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至少具有1个担任散货码头装卸设备(或散货码头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4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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