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 新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整体加固设计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大楼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68号,紧邻河滩快速路,交通便利。 新疆电力生产调度中心楼于2012年设计,2013年5月23日开工建设、2014年主体完工、2018年7月30日竣工验收,总投资1.47亿元。由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新疆兵团建工集团第一建安公司承建,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地上 18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9.80m。建筑面积45765㎡,地下二层,地上十八层,剪力墙结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现地下一层为设备间,地下二层为车库,一层为门厅和配电室,二至十层毛坯房无人使用,十一层后勤、保卫、吉林台、阿克苏公司共同使用,十二至十四层新能源公司办公室,十五至十七层甘泉堡公司办公室,十八层电力板块中心调度室。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划分一个标段包。本设计服务范围为 新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楼整体加固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
2.1.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50个工作日完成合同规定内容。
2.1.4 服务地点:国电大楼水磨沟区东八家户街68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万平米及以上规模建筑工程的改造或加固或改(扩)建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完工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完工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2个担任2万平米及以上规模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结构负责人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
(2)结构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筑工程的改造或加固或改(扩)建项目中担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结构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结构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结构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31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7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