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自营供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换热站161座,供热外网系统为闭式、枝状布置,采用直埋无补偿冷安装敷设方式。本次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温暖工程换热站改造施工项目,改造内容包括换热站更换设备、阀门、管道等的施工安装和站内土建设施整修等。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对134座换热站进行设备改造施工安装和土建设施整修施工,包含:利旧设备和新购设备的安装,与站内系统合理有机结合;系统改造配套更换设备和表计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小型土建项目(排水明沟、穿墙或穿地面套管、设备基础和其它(沟、槽、孔、洞等)其它配套的全部小型土建项目等;设备改造配套的动力配电系统的改造安装、电气元器件、线缆、穿线管、桥架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和系统安装等。改造换热站内部分自控设备(设备、阀门、仪表等)的接线、点位的选取、系统安装、接入站内控制系统并调试组态等工作。并完成部分换热站的土建设施整修施工,包含改造站的地面、墙面、屋顶、吊顶、门窗、上下水、站内的照明检修系统、通风、采暖等土建相关内容的施工修整工作。并负责项目工程竣工压力试验、运行调试、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改革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改革后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换热站设备(或机电设备)改造或安装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0日9:00起至2024年8月16日17:00时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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