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柳林矿生活污水除渣系统采购”,招标人为陕西煤业物资榆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红柳林矿生活污水除渣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交货地点等
2.1项目名称:红柳林矿生活污水除渣系统采购(招标编号:0866-24A2SXQY1413)
2.2项目概况: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生活污水除渣系统 |
生活污水除渣系统包括2台粗格栅,配套1台压榨机;2台细格栅,配套1台压榨机。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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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循环式齿耙清污机 |
渠宽:0.8m;渠深:7.0m;齿隙:10mm;材质:整机、耙齿均为不锈钢。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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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循环式齿耙清污机 |
渠宽:0.7m;渠深:1.2m;齿隙:3mm;材质:整机、耙齿均为不锈钢。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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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螺旋输送压榨机 |
2个料斗,输送距离大于2.5米;与清污机配合、联动使用;材质:整机不锈钢。 |
2 |
套 |
注:供货方应到现场实测,提供满足设备安装、使用的一切配套设备。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保期:质保1年。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与所投包次项目相应的生产制造、技术维护能力。
3.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相关检测报告。
3.3近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供货的业绩)必须具有类似项目3份或以上使用业绩 (以合同+(相应的到货验收证明或发票)为准,合同必须有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签字页,必须清晰、甲乙双方盖章完整,正在承接的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
3.4必须提供(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企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不得列入 “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文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