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京都公司国华投资大厦餐厅改造厨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华投资大厦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本项目为国华投资大厦餐厅改造涉及餐厅、厨房整体扩建改造项目,厨房位于国华投资大厦地下一层,餐厅位于国华投资大厦二层。根据餐厅、厨房改造需求,需整体采购厨房设备。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国华投资大厦餐厅、厨房改造所需厨房设备,包括厨房设备及附属配套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身及附属支架、管道、阀门、配管穿线、配电箱柜等)的加工、制作、供货及服务,服务包括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售后和其他类似的服务,设备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移交招标人,即交钥匙项目。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地下一层厨房内排油烟设备、风道及冷库库板的供货、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地下一层厨房内所有厨房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合同签订后70日内完成二层餐厅用厨房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交货安装地点:国华投资大厦厨房、餐厅施工现场招标方指定地点。
2.1.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同时提交货物的各项参数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应满足招标方所需货物的技术规范。
2.1.5合同付款方式:完成地下一层厨房内排油烟设备、风道及冷库库板的供货、安装、调试,支付该部分货款的70%;地下一层厨房内所有厨房设备的到货经招标人初验合格,支付至该部分货款的70%;完成地下一层厨房内所有厨房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支付至该部分货款的95%;完成二层餐厅用厨房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支付至该部分货款的95%;剩余5%质保金2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个单个合同金额在48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