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热电2023-2024年燃料智能化升级改造土建项目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2×350MW超临界双抽直接空冷供热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境内,中卫工业园区,中卫市区北偏东约12km处,厂址西临宁钢大道和美利工业园区。项目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式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脱硝系统同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16年11月相继投产。三大主设备分别由东方锅炉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机厂生产制造。
2.1.2招标范围: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中卫热电2023-2024年燃料智能化升级改造配套土建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包括:汽车采制样系统配套土建、现有管控楼改造/装修并在西侧新建燃料综合楼(建筑面积1067.3m2,共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气动传输管道沿路基础及立柱建设、入炉煤设备安装涉及的所有零星土建工程项目,以及包含电缆桥架、支架、管线和楼面及屋顶防水、给排水、暖通、通讯、照明、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接地设施、楼宇附近道路、外墙粉刷及室外管线连接等施工、供货、运输、安装及性能保证、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2个月。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2项目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料管控楼(或办公楼或公寓楼或检修楼或医院楼宇或学校楼宇)的施工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燃料管控楼(或办公楼或公寓楼或检修楼或医院楼宇或学校楼宇)的施工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2、【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0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