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永磁同步电动滚筒驱动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式电动滚筒 |
STYJVFT-75-3.15-630×1200(660) |
2套 |
选配煤中心 |
2 |
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 |
STYB30-2.0-630×1600 |
1套 |
选配煤中心 |
3 |
矿用隔爆永磁同步电动滚筒 |
STYB160-3.15-1000*1000(660V/1140V) |
2套 |
金凤煤矿 |
4 |
矿用隔爆永磁同步电动滚筒 |
STYB160-4.0-1250*1400(1140) |
6套 |
梅花井煤矿 |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1.4交货地点:宁夏煤业选配煤中心、金凤煤矿、梅花井煤矿
2.1.5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6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7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电机功率≥160KW)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隔爆型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滚筒(电机功率≥160KW)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