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楚星公司2×150MW机组3年(2025年-2027年)主机及公用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楚星公司”)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境内,东距双河市约8千米,西距博乐市约18.8千米,西南距达勒特镇约2千米,北距博乐机场约18千米,西南距博乐高铁站约21千米。总装机容量2×150 MW超高压直接空冷燃煤供热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6年9月、2016年12月投产。一号机组于2022年完成机组A级检修,二号机组于2023年完成A级检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两台机组主机及公用、辅助系统设备的巡回检查、C级检修、日常检修、维护、消缺、抢修、隐患排查与治理、试验、文明生产等所有检修工作。包括锅炉、汽机、化学、取水、废水、循环水、除尘输灰(包括粗细灰库)、除渣、空压机系统、启动锅炉、电气一次系统、6kV及以下电气二次控制保护系统(不含6kV配电室高压开关的二次保护)、热工控制系统(不含DCS、DEH系统的机柜软硬件)、标段内视频监控系统、标段内水暖系统、热网系统、特种设备、水消防系统、照明系统、地埋管道(包括含清净下水系统和生活污水系统的管道修复)等相关设备检修,相应的脚手架搭设、起重、保温、防腐、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条件及服务要求”。
2.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拟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期前承包方主要骨干人员需至少提前半个月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含承修类或承试类,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两年的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维护业绩或至少2项单个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一年的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维护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主机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职位(需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9日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