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注册成立, 负责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机组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部12公里处的五台工业园区内,西距S205省道0.69公里,东北距离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设计煤种为准东煤,校核煤种1:准东煤+沙吉海煤各50%;校核煤种2:红沙泉煤,总投资54.25亿元,于2023年7月15日获得新疆发改委核准。
2.1.2招标范围:集中控制室、1#和2#电子设备间屋顶恒温恒湿空调机4台,配套提供配件包括但不限于送、回、新风口处电动风阀及执行机构,新风预热段、加热段热水管及热水管上的三通电动调节阀、执行机构,室内机和室外机之间的连接管线、电缆及保温材料等在国能博州2×660MW两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前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必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同时额外提供满足本项目4台恒温恒湿空调机两次完全保养所需所有备品备件并现场指导完成保养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货。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投标人供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1.4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博州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屋顶恒温恒湿空调机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所投品牌设备的代理商,需提供恒温恒湿空调设备的品牌授权以及针对本项目空调设备的唯一授权:.同一空调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