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燃煤机组少人干预智能运行关键技术研发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长春一热超临界燃煤机组为核心,围绕深度调峰、智能运行和少人值守智慧发电目标,开展先进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应用研究,提升机组自主化运行水平和运行安全性、经济性。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立足火电机组高度自主运行与经济可靠运行核心目标,从智能火电控制系统理论、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出发,以智能燃煤电站工程示范为载体,具体围绕相关设备安装、系统及模型开发、现场调试、技术验收等内容进行项目实施,最终实现燃煤机组少人干预高度自主与经济环保运行。项目实施最终目标:研究机组关键系统自主运行控制技术,实现汽泵、磨组、风机全负荷自动并退;实现汽泵、磨组全负荷一键启停控制;实现定期工作自动执行;实现不同运行模式下关键参数自适应调整与一键切换;168小时测试期间的日均操作次数低于1500次(100%-30%Pe(不涉及干湿态转换))。详见技术文件。
2.1.3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完成项目全部开发任务,完成项目验收,并提供全套资料。
2.1.4服务地点: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本次招标立足火电机组高度自主运行与经济可靠运行核心目标,从智能火电控制系统理论、方法及关键技术研究出发,以智能燃煤电站工程示范为载体,具体围绕相关设备安装、系统及模型开发、现场调试、技术验收等内容进行项目实施,最终实现燃煤机组少人干预高度自主与经济环保运行。
项目实施最终目标:研究机组关键系统自主运行控制技术,实现汽泵、磨组、风机全负荷自动并退;实现汽泵、磨组全负荷一键启停控制;实现定期工作自动执行;实现不同运行模式下关键参数自适应调整与一键切换;168小时测试期间的日均操作次数低于1500次(100%-30%Pe(不涉及干湿态转换))。
2.4 项目服务期:完成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完成项目全部开发任务,完成项目验收,并提供全套资料。由于特殊情况202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验收的,服务期应予以顺延至验收完成之日时止。
研究进度: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项目前期收资,结合机组实际运行状况编制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和计划任务书;
(2)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机组关键系统自主运行控制技术研究,实现汽泵、磨组全负荷一键启停控制;实现定期工作自动执行;实现不同运行模式下关键参数自适应调整与一键切换。至少完成发明专利申请3篇,论文2篇;
(3)合同签订后14个月内且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完成机组关键系统自主运行控制技术应用调试工作,实现汽泵、磨组、风机全负荷自动并退;168小时测试期间的日均操作次数低于1500次(100%-30%Pe(不涉及干湿态转换));完成项目资料整理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并至少再完成发明专利申请1篇,论文2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协调优化或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DCS系统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协调优化或35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DCS系统改造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20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27 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