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机组生产运行与维护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广西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机组生产运行与维护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组生产运行与维护技术支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 2 个及以上燃气发电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服务及运营业绩,且运行中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的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关键页影印件);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配备的运行维护人员(不少于 21 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14 09:00到2021-10-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14 09:00到2021-10-20 17:00。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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