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石洞口第一电厂
2.2 规模:新建整套设计处理量16m3/h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单套浓缩系统处理水量为8m3/h,最大浓缩倍率按4倍设计;在机组75%负荷下,单台机组旁路烟气蒸发系统蒸发能力为4m3/h,满机组负荷条件下,单台机组旁路烟气蒸发系统蒸发能力为5m3/h。处理后脱硫废水实现零排放。
2.3 建设工期: 本工程第一套废水零排放系统计划于2022年10月31日和第一台机组同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在2022年12月31日和第二台机组同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
2.4范围:本项目仅1个标段,本标段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土建安装施工项目。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浓缩塔、蒸发器钢架基础及附属设备基础、道路、防雷接地及移交验收等施工工作;所有设备、管道、材料的安装工作;设备单体单机试转及总体调试配合、验收移交等。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火电厂安装工程业绩(合同额均大于4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和金额的关键页、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日9:00起至2022年5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