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雾浴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新疆电力博州公司2×660MW煤电工程新建工程位于博乐市南约12公里处,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 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 0.69 公里、1.20 公里,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 分别约 2.60 公里、13.80 公里,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
2.1.2招标范围:采购26台雾浴除尘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进度满足项目需要。
2.1.4交货地点:新疆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 博州2×660MW煤电项目基建工程施工现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雾浴除尘器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均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10 16:00:00。